第九十二章 富阳小报的构想[1/2页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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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康面前摆着几本书,说是书其实只是小册子,薄得很也没有几章。
《震惊!超级败家子遇刺竟是因为情杀!》
《小胡同里的秘密:伯爵少爷与花魁不得不说的故事》
《论小胡同与苞米地的优劣》
这是今天卖的最火的书籍,因为写到了自家少爷,府里的人就买来,放到他的案头。
王康很无语,这标题看着就很容易让人浮想联翩,典型的标题狗。
翻开看里面的内容倒也没什么,无非是一些大家基本都知道的事情。
什么花魁李清曼由康少一手捧起,早就成为康少的红颜知己。
什么深夜找刺激钻胡同,结果遭到了李清曼的追捧者嫉妒刺杀。
如此云云。
王康翻看着,也觉得好笑,有点像前世看娱乐头条的感觉……
娱乐头条?王康眼睛猛然一亮,是啊,自己何不在这古代创建一个报刊,每天可以刊登一些日常趣事,热点新闻什么的。
赚钱倒是其次,关键是能控制舆论导向,因为他已经开始着手准备对付董乾了。(m.a
“放心吧,以我们伯爵府的实力找两个人还是轻轻松松,我这就去安排。”刘进应了一句,就出去了。
就在这时,有一道倩影冲进了他的屋子,是林语嫣。
林语嫣身穿一袭白裙,只是白裙之上有些泥点,她的头发也有些糟乱,有种风尘仆仆的意味。
她进门就直勾的看着王康,也不说话。
看着林语嫣突然出现,王康惊讶的问道:“你不是去金华城推销女装去了吗?怎么才走一天就回来了?”
见得林语嫣不说话,他又是道:“再说这些事情又不用你做,你可是我未婚妻啊,安心享福就是了!”
“你有拿我当未婚妻吗?”林语嫣开口问道。
至从那天反省之后,林语嫣就想在王康身边争得一席之地,于是便主动去了富阳女铺。
为了开辟市场她亲自去外面跑,富阳女铺的其他衣物卖的都很好,像旗袍更是传到永州,艳州等地。
唯独由王康设计的内衣销量上不去,这也很好理解,毕竟是古代,内衣这种东西还是太胆了些。
因此,林语嫣亲自去跑,她有永州才女的名头,以开办诗会的名义,聚集贵族小姐推销内衣。
有她亲自试穿上阵,更容易得到别人的认同。
她昨日刚到的金华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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