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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27章 十岁时就见过曼曼。[1/2页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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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夜半三更,恍惚间,孟鹤煜来到一片怅然若失,飘渺虚无的幻境之中。

    空无一物,只有他一人,转着脖子四周看看,不见曼曼。

    “曼曼?”

    他喊一声,嗓音空灵,有很强的回音,飘荡几个轮回之后,没入耳边消失。

    “哈哈…哈哈…”

    霎时,一阵银铃欢笑入耳,孟鹤煜转过身子回头看。

    是小时候的黎姿曼。

    约摸十岁左右,她穿着腰间盘有白丝带的粉色轻纱裙,走起路来一蹦一跳,轻飘飘的,可爱伶俐。

    “小妹妹,我们俩迷路了,你知道津市电视台怎么走吗?”

    说话的是沈鹏,他比黎姿曼高整整一头。

    沈鹏牵着孟鹤煜的小胖手,两个人在津市的大马路上瞎晃悠。

    “知道呀,不过很远,给你们俩钱,你们坐出租去吧。”

    说着,黎姿曼白皙稚嫩的小手从裙子口袋里掏出二十块钱,沈鹏挠了挠头发,不好意思的接了。

    “谢谢你,你家在哪?我找到我爸还你钱。”

    “不用了,再见。”

    “再见。”

    说完,黎姿曼一蹦一跳的跑了,伴随一声声莺啼欢笑。

    消失在沈鹏和孟鹤煜的视线之中。

    那是他们俩十岁时,放暑假,沈阳北去津市出差,带上了他们俩。

    他俩调皮,趁保镖不注意,从电视台后门溜了,溜到一家包子铺,吃包子的时候被人偷走了外套。

    钱和手机都丢了。

    打算和包子铺老板借打车钱,谁料给他们俩轰出来了。

    沈鹏和孟鹤煜何时有过如此囧地,那天的大太阳可太毒了,晒得两人汗流浃背。

    一筹莫展之际,沈鹏站在马路边拦车,几个出租车司机贼的很,非要沈鹏先掏钱。

    他俩哪有钱啊?

    只能站在马路边,叉着腰生闷气。

    “大不了走回去,来人我问路,哼。”

    沈鹏牵着孟鹤煜,抬步就走,十岁的孟鹤煜,身材微胖,显得有些蠢。

    没走几步路气喘吁吁,要中暑。

    “你能不能行了。”

    “我累了,咱俩歇会吧。”

    “来人了,我去问路。”

    没想到,前面来了一个可爱漂亮的小妹妹,沈鹏唰的脸就红了。

    问完路还给了他二十块钱。

    沈鹏当即高举二十块钱在马路边招手,贼眼出租车司机,拉着他俩就走。

    “爸,我跟你讲我遇到一个小妹妹,给了我二十块钱,我和孟鹤煜才回来的。”

    “知道了,咱们回京市了。”

    “我得还人家钱啊,就在包子铺门口,穿粉裙子的小妹妹,你快去调监控。”

    “就二十块钱而已,改天看见再说吧,老爸累了,回家了。”

    “那好吧,回家吧。”

    原来那个小女孩是曼曼,孟鹤煜翘起嘴角,原来他们十岁的时候就有过一面之缘。

    “老弟,醒醒,醒醒。”

    天空渐亮。

    沈鹏来给孟鹤煜拿早餐,他趴在黎姿曼床边睡着了。

    “哥,你还记得咱们十岁那年在津市,吃包子丢了手机,遇到一个小妹妹给了咱们俩二十块钱吗?”

    “记得啊,穿粉裙子的嘛。”

    “是曼曼,我梦见了,是她。”

    “啊?”沈鹏目瞪口呆。“天呐,我老爸真活该,当初要是听我的查一遍监控,就能找到曼曼了。”

    的确,沈阳北有过多次可以打探到女儿的机会,一一被他弄丢了。

    十岁的黎姿曼因为和哥哥多说了几句话,给了他二十块钱,耽误了点时间,躲过一劫。

    沈鹏抚摸黎姿曼白嫩的小脸,心都被妹妹萌化了,昨晚上他把这几天的事揉进心里,消化了一下。

    对可爱的妹妹,恨不起来一点,心里万般心疼她。

    甚至有些庆幸,黎姿曼是他的亲妹妹。

    孟鹤煜边吃油条边说。“你爸就是没福气,曼曼可是广告明星,他看看电视就能发现女儿。”

    “可不,我老爸不爱看电视,对明星不感兴趣,曼曼是多大当广告明星的?”

    “十八岁吧。”

    “得,我更无福,我那时候创业沈氏传媒,怎么就没发现宝一样的她呢。”

    “儿子,说什么呢?”沈阳北来了,身后跟着沈爷沈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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